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技师在工勤技能岗位的专业优势、 使技师真正起到技术带头的作用,促进后勤保障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的管理,结合保障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按照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实行岗位聘任制,引入竞争机制,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的学校事业编制内在岗工勤技能人员。
第二章 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 聘任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工作业绩突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并具备培训高、 中级工人的能力。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自2014年9月份以来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且在今后3年聘期内从事的工种与考取的工种一致。
6.考取的技师工种与现任的岗位完全一致。
7.按照技师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评聘晋升。
8.已考取技师资格的中级工不能直接评聘技师。
第五条 聘任程序
1.具备技师聘任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向保障部提出聘任申请,并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聘任申请表》。
2.后勤保障部评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聘任条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技师岗位人选,并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
第三章 聘任管理和待遇
第六条 聘期管理
1.技师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距退休时间不到3年者,聘期截止日期为本人退休之日。
2.技师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不再聘任。
第七条 聘期待遇
1. 聘任到技师岗位人员的档案工资按照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
2. 聘任到技师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按照《后勤保障部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后勤保障部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聘任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籍 贯 | 出 生 地 | |||
党 派 | 加入时间 | 参加工作 时间 | |||
取得技师 资格时间 | 从事本 工种年限 | ||||
联系电话 | 专业特长 | ||||
主要 学习 与 工作 经历 | |||||
主要专业 技术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