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聘任管理办法

发布者:姜晓燕发布时间:2019-04-15浏览次数:3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技师在工勤技能岗位的专业优势、 使技师真正起到技术带头的作用,促进后勤保障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的管理,结合保障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按照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实行岗位聘任制,引入竞争机制,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的学校事业编制内在岗工勤技能人员。

第二章 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 聘任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工作业绩突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并具备培训高、 中级工人的能力。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20149月份以来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且在今后3年聘期内从事的工种与考取的工种一致。

6.考取的技师工种与现任的岗位完全一致。

7.按照技师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评聘晋升。

8.已考取技师资格的中级工不能直接评聘技师。

第五条 聘任程序

1.具备技师聘任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向保障部提出聘任申请,并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聘任申请表》。

2.后勤保障部评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聘任条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技师岗位人选,并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

第三章  聘任管理和待遇

第六条 聘期管理

1.技师岗位聘期一般为3,距退休时间不到3年者,聘期截止日期为本人退休之日。

2.技师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不再聘任。

第七条 聘期待遇

1. 聘任到技师岗位人员的档案工资按照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

2. 聘任到技师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按照《后勤保障部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后勤保障部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聘任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党  派


加入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取得技师

资格时间


从事本

工种年限


联系电话


专业特长


主要

学习

工作

经历



主要专业

技术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