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
(一)负责做好校本部民族餐厅、新校区餐厅餐饮供应及食品安全工作。
(二)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对食品卫生安全从采购到成品供应实施过程化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考核食堂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提高饭菜质量,优化饭菜品种,为广大师生提供满意和便捷的饮食服务。
(四)负责餐厅饮食的营养健康考评工作。
(五)根据食药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打造明厨亮灶,严格监督执行食品加工制作规范和流程,严格监督执行食品留样,餐厨垃圾处理等制度。
(六)负责做好餐厅勤俭节约宣传工作。
二、工作创新及对外拓展职能
(一)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智慧餐厅建设。
(二)积极协调食药局等部门,争取餐饮服务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形成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联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