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后勤保障部物资领用及仓储管理工作,明确物资领用审批权限,规范物资领用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出入库管理
1、部门所有物资领用都由各中心(室)安排专人申领。综合办公室设专职保管员负责物资的管理。
2、采购手续完成后,保管员要及时跟踪物资入库情况,物资入库时必须严格验收,把好质量、数量、价格三关,不合格者,保管员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并拒绝签收入库。
3、凡入库的各类物资,必须建立入库明细账目,保管员认真记录好入库明细。
4、各中心(室)领用物资时,必须通过智慧后勤平台填写出库(领料)单,保管员核实后方能出库。造成物资损失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严禁将物资私自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违者按价3倍赔偿,同时追回外借物资。
二、库房管理
1、库房保管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账实相符、账目清楚,定期报告物资领用及情况。
2、对库存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到三定期:定期检查,定期盘点,定期清理,以防积压。
3、对积压较长的物资和霉烂变质、过期的物资,保管员要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提出处理意见,不能私自作主出库或处理。
4、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保证仓储整洁有序。
5、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库房内严禁堆放易爆易燃物资,有毒用品要分类保管,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保管员责任。
6、保管员如有变动,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监交及实地盘存等事宜。
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