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后勤党建与后勤业务全面融合、深度融合、互融互促、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政策文件,结合后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后勤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目标要求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个到位”“七个有力”为着力点,从组织设置、运行机制、安排部署、服务师生、监督考核等方面全面推进后勤党建与后勤业务互融互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后勤高质量发展,以后勤高质量发展促动后勤党建水平大提升。
第二条 坚持把“支部建在后勤各中心(室)之上”的原则,以后勤内设的实体中心为基础设置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中心,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联合设置党支部,确保在组织设置上实现党组织与业务机构的匹配融合。
第三条 后勤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后勤党委委员对应各自业务分工担任。后勤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规定把党建与业务贯通起来,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推动后勤发展双层职责。
第四条 后勤党委和后勤业务领导班子依据《后勤党委会议事规则》《后勤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开展议事决策,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各党支部支委和中心业务班子参照上述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在运行机制上深度融合。
第五条 按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的原则,把党建与业务的融合贯穿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检查、各类考核奖评以及党员群众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
第六条 充分发挥后勤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作用。按照工作职责,为党员划定责任区、设定先锋岗,将党员放置在重要工作岗位、重要工作事务中,磨练党员的意志、考验党员的党性。在后勤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中,支部首当其冲组织作为、筑牢堡垒,党员首当其冲挺缨担当、冲锋一线,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第七条 结合后勤实际,建立健全“我为师生办实事”常态化机制。每个党支部(内设中心)以此为载体,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属性,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谋划开展一次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不断增进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八条 结合主题党日形式,创造性建立党群服务中心,开门搞后勤服务,定期邀请中心职工和服务对象参加中心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工作发展。
第九条 围绕主责主业,面向服务对象,按照“一支部一项目、一项目一品牌”的要求,凝聚创建支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品牌,后勤党委定期指导、监督考核,推动各支部形成项目化、品牌化长效融合发展机制。
第十条 将党建与业务融合效果纳入后勤各类工作考核奖评体系之中。后勤党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后勤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先进组织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其他考核奖评中,党组织的政治力与组织力发挥不好的、党员先锋性不突出的,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到位的,原则上不得在各类考核中评定为“先进”或“优秀”。